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45号),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比例
1.推荐对象为2021届本科毕业生。
2.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1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4%的比例推荐。
3.在完成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医学部设院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不超过各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25%,并与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不兼得。
二、推荐条件
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按《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45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推荐。
院级优秀毕业生按《医学部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推荐。
三、推荐方法
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各专业(班级)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标准进行推荐各类优秀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工办组成评审小组审核,推荐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批准。
推荐工作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
四、上报材料要求
1.《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浙江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提交电子稿;拟突破名单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请于11月26日前将电子稿与纸质版材料交医学部学工办(仓前校区慎园8-209)。
2.《医学部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电子稿请各专业毕业班辅导员于11月30日前交医学部学工办韩老师。
五、其他事宜
关于出具优秀毕业生证明的规定:为便于学生找工作需要,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医学部可开具相关“学部拟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校优毕业生、院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学部不予开具相关证明。
学工办联系人:韩老师0571-28869825(仓前)。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
附件4.医学部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6.医学部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7.2021届省优、校优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医学部学工办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