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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聘派遣人员转为非编合同制聘用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医学院     时间 : 2020-12-01

各学院(部门)、相关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编外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健全工作激励机制,优化岗位配置,激发用工活力,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选拔部分优秀校聘派遣人员转为校聘非编合同制聘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原则

1.对达到一定校内工作年限、认真履职、表现优秀、业绩突出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校聘派遣人员,经学院(部门)、学校两级推荐评审,根据设岗数量择优选拔,转为校聘非编合同制聘用。

2.本次设置校聘非编合同制岗位8个,具体条件、程序按通知执行。

3.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注重实绩、择优评聘的原则。

二、对象范围

现聘学校设定的管理和专技服务岗位的校聘派遣人员,不包含预聘制教师、项目制派遣人员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申报条件

1.在校聘岗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年度及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至少两次年度考核为优秀;获得校级(学校党委或行政颁发)及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可视同年度考核优秀一次,但与当年获得的考核优秀不重复计。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在校聘岗位连续工作满三年,至少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上述条件中,年限条件的来校时间以签订校聘派遣劳动合同起始日为准,本次申报的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1月30日。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1.符合相应的条件者分别填写《校聘非编合同制聘用申请表》,向现聘学院(部门)提交个人申请及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2.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牵头审核申请及佐证材料,对照申请人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组织考核推荐;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并公示通过后,签署推荐意见。机关党委所属部门须由机关党委出具推荐意见。

3.12月5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五、其他

校聘非编合同制人员必须参加学校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和奖惩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不合格,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人员,退出校聘非编合同制聘用。

联系人:钉钉“许玉婷”,联系电话:28869611

附表:校聘非编合同制聘用申请表

医学部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