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细则(修订)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秩序,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现将医学部规范教师机动车校园内行驶的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1.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校内限速规定。
2.对第一次超速的人员,医学部通报批评,本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3.对两次及以上超速的人员,除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外,取消本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4.如因超速造成医学部综合考评扣分,影响最终考评成绩的,医学部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5.如因超速造成责任事故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学部
2021年1月14日
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细则(修订)的通知(杭师大办〔20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