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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关于严禁机动车在校内超速行驶的规定 (试行)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医学部     时间 : 2021-01-14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细则(修订)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秩序,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现将医学部规范教师机动车校园内行驶的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1.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校内限速规定。

2.对第一次超速的人员,医学部通报批评,本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3.对两次及以上超速的人员,除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外,取消本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4.如因超速造成医学部综合考评扣分,影响最终考评成绩的,医学部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5.如因超速造成责任事故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学部

           2021年1月14日

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细则(修订)的通知(杭师大办〔20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