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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医学院     时间 : 2021-03-11

各学院(部):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在地方合作项目中新增了地方创新子项目——“服务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浙江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两年共录取9所高校33名教师出国研修。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建设实际,我校计划将向省教育厅推荐创新子项目,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操作流程及优势

地方创新子项目由教育厅在高校预申报的基础上进行有机整合,统一向留基委申报,由留基委组织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各校根据年度选派规模和选派计划,自行组织派出人员的评审工作,由教育厅向留基委推荐候选人,留基委审核录取。项目一旦获批,可连续执行3年,且各高校对人员选派有较强的自主权,推荐出的人选符合留基委国家公派留学的标准,即可录取派出。项目经费由留基委和省财政全额承担。

(二) 重点鼓励学科领域

鼓励结合学科特色,整合优势资源,瞄准学术前沿,申报合作基础好、学科特色明显、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的项目,与国外高水平机构开展学术团队科研合作或人才梯队培养,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建与我省现代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学科体系。重点鼓励与我省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等八大万亿产业,“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海洋强省建设等紧密结合的学科领域。

(三) 申报计划

2021年,教育厅拟统筹设立2-3个地方创新子项目,每个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不超过5个,执行周期为3年(2022-2024年)。计划每年选派50人公派出国研修。

二、申报要求

(一)国外合作单位需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与我方有较强的继续合作意愿。

(二)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并且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三)合作协议应明确选派人员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四)拟推荐的选派人员2022年初可获得国外合作单位邀请函。

(五)纳入2019年获批的2个地方创新子项目的“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不在此次预申报范围内。

三、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学院(部)于2021年5月13日(周四)前填妥《项目申报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综合办,并将电子版发送杭师大专属钉钉“许玉婷”。

四、校内推荐程序

人事处会同研究生院、科研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等职能部门,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发展要求,从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许玉婷  电话:28869611  杭师大专属钉钉:许玉婷

医学部

2021年3月11日

附件1:子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2:项目申报信息采集表(学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