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一)注册、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5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二次资格初审。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5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标准:50元/科。紧缺岗位的缴费人数不足招聘指标2倍,其他岗位的缴费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时,将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指标。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考生必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考试内容主要为各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岗位要求为研硕及以上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
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七、体检
八、考察
十、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1年4月22日(含)。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不再聘用。被聘用人员分配到江北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且至少服务满5年(包含试用期)。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一:2021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二: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