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实施组长负责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兆信、张邢炜、章志量
组员:许亮文、童裳超、汪胜、李红娟、陈岑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组:
组长:黄兆信、杨磊、张邢炜
组员:全体招生博导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
组长:章志量、陈岑
组员:学部纪委委员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秘书组:
组长:许亮文
组员:何华明、张鸿微
二、综合考核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未通过材料审考的考生不再参加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能力、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同时还将考核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状况和心理状况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每一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综合考核时间预计为2021年5月下旬,具体组织形式、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
2.报考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
3.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基本学制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所在单位和考生个人均承诺保证三年在校学习时间。
四、监督
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录取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学部招生工作监督组对综合考核和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全部录取工作按信息公开制度操作。实行复议制度,在综合考核和录取时间全程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
举报电话:28865618,13067904769 邮箱:yxybgs515@126.com
五、违规处理
1.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等处罚。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2.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害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处分。
2021年5月14日
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