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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医学院     时间 : 2021-05-18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18号),http://jyt.zj.gov.cn/art/2021/5/14/art_1532971_58917550.html,现就我校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访问学者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访工”选派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1年9月1日);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2021年9月1日)。

二、接收单位与导师

接受访问学者的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建设高校。访问学者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网址: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学校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结合2021年各学院申报的师资培养计划进行评审推荐。

三、申报方式

根据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要求,2021年起,“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将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jiaoshi.zjedu.gov.cn/进行申报审批,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将通过短信和邮件进行线上确认。请申报教师及时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访学访工管理”模块进行个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及学校审核同意后,联系指导教师及接收学校(单位)管理员及时进行短信或邮件确认,具体操作详见系统中的“操作手册”(见附件,具体账号密码请咨询学院或人事处)。上述申请及审批流程要求在5月30日之前完成,后由省级管理员进行最终审核、公示及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国内访学访工”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及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社会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切实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及结题情况将作为评价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标。

(二)做好推荐遴选。要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遴选机制,有计划、按条件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对接收单位进行认真审核,对方为政府部门、“低小散”公司的一般不列入本项目支持范围。

(三)强化培养管理。与接收单位建立良好的共管互动渠道,落实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中期考核和结业考核制度。访学访工人员学习期满结束时在系统中填报结业考核相关情况,并由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签署意见。具体系统操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郑晓红、傅新忠,电话:0579-82282448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郑璐,电话:0571-88008926

校内联系人:许玉婷,联系电话:28869611,杭师大专属钉钉:许玉婷。

医学部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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