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全面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杭师大党委发[2019]4号),结合我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现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工作(下称“国创”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强调项目的过程训练,以学生为主体,强调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设计、管理、运作、完成项目。
2.注重项目创新性、实践性和项目成果的转化,已达到最大的训练目的。
二、立项类别
“国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国创”项目申报对象为:对专业实践训练、科学研究发明和创业实践训练有浓厚兴趣并且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项目负责人只能为非毕业班本科生,要求有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创新项目训练经历,2018级(临床、口腔、预防医学专业为2017级)本科学生不担任项目负责人。
2.“国创”项目要求组队申报,团队成员控制在5人以内,明确1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为了保持“国创”项目良好的传承性,要求每个项目至少有1名大一学生参与;项目组成员分工明确,协同完成项目实施全过程。
3.“国创”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需同时配备一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共同指导),创业类项目还要求有一名行业企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和实施方案。
4.“国创”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一年,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者,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5.为充分利用项目资源,加强项目成员创新训练,要求在结题之前项目组成员还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1)参加1项以上一类学科竞赛项目,并获得省级以上奖项;(2)获得若干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与指导教师合作开发一项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课程)方案,并申报校级立项;(4)发表二级以上论文若干篇(其中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论文1 篇以上),并注明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5)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其他高水平成果。
6.创业实践类项目要求在申报时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
四、立项数量
2021年度我校有65项“国创”项目推荐名额,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3项。
五、项目经费
1.“国创”项目,学校将按项目情况,给予以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经费资助。
2.参与项目的学生、指导教师以及项目组取得的成果参照《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生学术论文和专利授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师大〔2012〕127号)给予奖励。
3.校内各种层次的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研究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实验室、创新实验基地、图书馆及院系的资料室应对项目开放并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空间。
六、申报程序
1.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项目,本次申报根据项目综合情况就高立项。项目来源可以是教师的科研子课题,也可以是学生根据专业知识自主命题。
2.项目负责人在教师指导下设计命题,项目命题可以是已立项创新项目(院级、校级)的发展和延伸,也可以是新的内容。项目申请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分创新类、创业训练类、创业实践类三类,请对应申报填写),经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提交医学部审核。
3.今年“国创计划”新增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大学生在以下十大领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具体详见附件3,学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对属于以上领域的项目进行重点推荐。
4.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择优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互联网+”校赛一等奖项目进行重点推荐,优先确保立项。
5.材料报送:
(1)纸质稿(申报书)一式三份于5月18号19:00前送到医学部科技文化中心办公室(仓前:慎园8号楼109)
(2)电子稿(申报书和汇总表)请于5月18号20:00前发送至医学部科技文化中心国创邮箱:yikeji123456@163.com
请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加入21国创项目申报群,如有问题请在群内咨询。
QQ群号:901997625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医学部科技文化中心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