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校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按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启动:
一、评选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符合学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未达到学校优秀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但符合学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也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选进程
1.根据学校划拨的推选名额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此次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根据评选办法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10月29日前向学院递交申请审批表;11月3日后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上进行申请(另行通知)。
3.学院根据学生所报申请,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学院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3.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见附件《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样表及填写说明》,学院认真核实学生申请材料,同时认真做好线上和线下的相关工作。
四、评奖材料报送
2023年11月3日前报送 学院初审获奖学生的《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