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通知

当前位置 : 首页 > 部情总览 > 学部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 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4-09-03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31号)要求,省教育厅拟在地方普通本科院校中开展 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为宗旨,以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建设布局相对合理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体系为目标,强化实践教学,推动高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实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建设内容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在教学、管理、资源、队伍和信息化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具有: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与标准、先进的实验教学方式方法、先进的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模式、先进的仪器设备配置和安全环境、先进的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管理模式、先进的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突出的建设成果与示范作用。  

三、遴选推荐

(一)推荐对象与数量。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面向省属普通本科院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我校有1个推荐名额。请各学院根据自身的特色和优势自愿申报,每学院、部门限报 1个。拟推荐学院应紧密结合本学院的办学定位与学科专业特色及我省已有布点,科学论证,精心组织。

(二)遴选程序。校实验室管理处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学院、部门申报、专家评议、学校审定的方式,遴选确定推荐名单报教育厅。

(三)经费支持。对经确认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将列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学业绩提升计划》,并作为计分因素,纳入经费支持。各学院要安排足够建设经费,加强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事业等单位的合作,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正常运转和教学改革经费。

四、申报材料

书面材料: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见附件 1,一式 2份)。2.相关支撑材料 1份(关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立的批件以及学校有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建设成果认定等文件)。书面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经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

电子材料: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Word格式、PDF格式各 1份,容量不超过10M)。2.相关支撑材料(PDF格

式,容量不超过50M)。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应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 MP4格式,尺寸为  1280×720,容量不超过 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 10分钟。

网站材料: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建设其独立的网站。网站信息包括申报材料、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中心环境与设备全貌、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信息等内容。

五、材料报送

请学院于 2014年 9月 22日前将书面材料和光盘材料报送校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俞诚,联系电话:0571—28867183,13588032277   邮箱:372944503@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31号)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