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迎接并做好201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保障学校评建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将对迎评工作进行第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督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是否按时完成,是否符合评建要求进行督查。
2.对各学院(部)评建工作组成立情况,以及评建工作的动员和部署情况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本次专项督查时间为2018年4月中旬。
三、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督查由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工作组负责,成员由监察处、评建办、教务处和七个项目组有关人员组成。
四、督查结果
督查结果将向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工作不作为、不担当、不落实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工作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