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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医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医学院     时间 : 2018-12-05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45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对象及比例

在完成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医学院另设院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各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25%,并与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不兼得。

二、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院级优秀毕业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勤奋学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重修课程。全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列本专业(班级)前50%;

3.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并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即可参评;

4.在同等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较高者优先;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等荣誉的,不受学业成绩限制,可作为突破名额推荐。

三、程序和要求

各专业(班级)评选时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在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名并按照百分比推荐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学工办审核后确定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报学院批准。

各专业于12月5日前评选结束,并上交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

附件1. 医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 医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医学院学工办

2018年11月10日

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专 业

学 号

班级

生源地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全程平均学分绩点

本专业排名

/

有无重修课程

是 / 否

是否受过学校处分

是 / 否

签名:

2018年11月30日

盖章

2018年11月30日

备注

突破理由:

   注:1.此表一式一份。

 

医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序号姓名班级学号生源地学分绩点专业排名有无处分所获荣誉(限填最高1项)是否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