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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做好市属高校优秀青年博士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医学院     时间 : 2019-10-23

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印发的《杭州市属高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杭教高教〔2018〕4号)要求,为加快培养市属高校青年学术骨干力量,增强市属高校的教学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推动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今后三年将组织实施优秀青年博士扶持计划。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3年的重点培养和集中支持,使培养人选的教学科研水平有实质性提高,尽快成长为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优秀青年学者,建成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青年教学科研骨干队伍。

二、扶持名额及经费支持

在市属高校遴选30名优秀青年博士,每人每年资助3万元,扶持期为三年(2020—2022年)。

三、推荐名额

各市属高校按限额进行推荐合计41名。杭州师范大学限报15名,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5名(单列,独立申报)。省市一流学科优先推荐,各学院限额2名。

四、申报条件

1.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的我校教师。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4.已享受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与评审程序

本次申报评审实行教师个人申报制,学院推荐,学校遴选推荐、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审核和发文公布的步骤进行。

六、管理考核

1.教学科研计划。扶持人选应制定个人教学科研三年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报学校批准、市教育局备案后,认真实施。

2.经费使用。资助经费由市财政纳入学校学科建设等经费统筹保障。学校严格按照财政经费使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资助经费可用于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论文发表、成果出版等,确保专款专用。

2.年度检查与终期考核。学院负责优秀青年博士培养工作的日常管理,并于每年年底前将扶持人选的年度检查情况报学校人事处、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扶持期满,市教育局将对扶持人选的教学科研情况进行终期考核。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对申报人基本情况、提交材料真实性,尤其是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严格把关,名单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2.申报者请于10月28日(周一)前将《杭州市属高校优秀青年博士扶持计划申报表》(附件1)及《杭州市属高校优秀青年博士扶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至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方式:28865036

电子邮箱:834322675@qq.com         地 址:仓前校区慎园8号楼308

人事处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1 申报表

附件2 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