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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阳县中医院2020年引进人才及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的公告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 : 2019-11-1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用人需求情况,经县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我院拟引进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7名,提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1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的基本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

(四)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英语等相应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平阳县中医院引进人才及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是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会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携带报名材料于20191123日(9:00-12:00至招聘会现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报名。

二是网络报名。时间:20191111-11月17日,邮箱:rlzyb360@126.com,联系电话:0577-63676206。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2020年平阳县中医院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的人员签订承诺书。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7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平阳县中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其中1123日在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会报名的经现场资格审查、面谈、面试考核合格者当天签订协议)。如签订协议人数未达到岗位招录计划数的,则该岗位剩余指标同其他岗位一并进入本次后续招聘程序。

(四)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报考岗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核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2.聘用。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或考生未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考生递补。拟聘用公示期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1、对县外引进的博士生和正高职称人才,县政府为其提供人才公寓(以先租后售的形式供应,在平阳服务满8年后按政府当时购置成本价供其购买)和每年2万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人才公寓的,给予为期8年的异地安置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年3万元。

2、对县外引进的硕士生和副高职称人才,政府为其提供公租房和每年7200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公租房或引进人才放弃享受公租房权利的,为其提供为期8年的住房补贴,补贴的标准每年为1万元。

3、引进人才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接收单位相关条件的可按有关政策及程序调入平阳工作。

4、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原在重点学校就读的,可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学校就读。

5、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的资助,资助款项分5年发放。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平阳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2020年平阳县中医院引进人才及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计划表

2、2020年平阳县中医院引进人才及提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