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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杭州桐庐县医疗单位招引事业人员22人公告

来源 : 医学部     作者 : 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 : 2019-05-08


2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截止到5月22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满足医疗单位用人需求,根据《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8)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人才引进政策的若干意见)2017)的通知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引医疗单位事业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计划招引事业人员2019年桐庐县医疗单位人才引进计划及条件》5)

二、招引对象

)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普通高校医学院校非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卫技人才。

三、招引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备招引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18(19846日至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746日至5)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7(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1.网上预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12,报名者按要求如实填写《(附件2019年桐庐县卫健人才引进量化评分表》4),并将身份证等所需提供材料1)(文件请注明:报考单位+姓名(邮箱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各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单位通知其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2019233)

)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考核环节,择优选聘。考核采取量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量化评分占总分值的30%(考核总分×70%+面试评分1.量化评分。根据应聘人员在校学习期间表现情况,按《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2013)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2012)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内容的通知》2016)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公示: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

五、引进政策

)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待遇政策。引进省级名)医、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等高层次人才,给予每年80万元的安家补助(县、市(30万元的安家补助10万元购房补助。安家补助分四年发放,享受津贴和购助政策的,需签订(“211工程8万元的安家补助“211工程3万元的安家补助2万元的安家补助。桐庐县卫生健康局也可根据各医院岗位需要和人才招引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安家补助标准,安家补助分三年发放。

)有意到我县医疗单位工作的医疗特殊人才可直接与招引单位洽谈,落实更优惠的引才政策。

五、其它事项

)报名者提供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引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在相关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已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者和在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前提供有关证明。

)本公告由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庐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桐庐县卫生健康局0571-58500921。



1.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清单

2.2019年桐庐县医学类紧缺专业目录

3.2019年桐庐县医疗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4.2019年桐庐县医疗单位人才引进计划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