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将于11月间进行,请各个学位点在11月4日前,将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时间、地点告知学科办备案。具体安排请见下表,如有特殊情况,请以后续通知为准。
日期 | 时间 | 专业 | 地点 |
11月12日 | 上午8:30 | 谢恬项目组 | 行政楼424会议室 |
11月15日 | 上午9:00 | 细胞生物学 | 科技园617会议室 |
11月20日 | 上午9:00 | 健康管理 | 慎园7-203 |
11月26日 | 上午9: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慎园7-404 |
11月27日 | 下午13:30 | 护理学 | 慎园8-504 |
11月28日 | 下午15:00 | 生理学 | 慎园 5-404 |
11月29日 | 下午13:30 | 衰老生物学 | 科技园D618会议室 |
11月29日 | 下午13:30 | 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 | 慎园7-305 |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形式为,结合ppt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回答专家提问5-10分钟。
检查内容:(1)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3)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4)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5)按时完成论文工作的可能性。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成绩采用四级记分,即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对于学位论文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会同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合理处理,在整体进度安排上应尽量保证学位论文如期送审。
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中,如检查小组认为该生不具备继续培养的潜力和能力、或其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不能使其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的工作,可作出延期毕业或终止培养的建议,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处理手续。
请所有同学填写好《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请见附件1)并按要求打印纸质稿,带至考核现场。
考核结束后,纸质材料请于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结束后一周内上交医学院学科办。
附件2d:2017级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 论文中期进展顺序
附件2h:2017级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论文中期进展顺序
医学院学科办
2019年10月29日